環境設備測試的基本要求
1)對基本環境條件的要求,綜合在一起主要有下列幾項:
A)溫度:15℃~35℃;
B)相對濕度:不大于85%RH;
C)大氣壓強:86Kpa~106Kpa;
D)熱輻射:無陽光直射,無熱源直接輻射;
E)氣流:無強烈氣流,需要時不可直接吹到箱體上;
F)電磁場:無強烈電磁場;
G)三廢:無高濃度粉塵及腐蝕性物質;
H)冷卻水源:水溫不大于30℃,水壓控制在0.1~0.3Mpa;
I)加濕水源:電阻率不低于500Ω·m 。
J)電源:220±22V、380±38V、50±0.5Hz。
2)負載要求
A)負載品種:一般可用電工、電子產品或其它產品、零部件及絕緣材料等(鹽霧試驗除外)。
B)負載條件:
——負載總質量:50~80Kg/m3;
——負載總體積:不大于工作室容積的1/5;
——阻擋主風道總面積:不大于主風道所處工作室截面積的1/3。
鹽霧試驗設備:
——規格:50×100×(1~2)mm;
——種類:金屬;
——樣品數:160塊/m2(工作室水平面面積計)。